2020广东深圳技师学院招聘编外教师11人公告
学校以培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中心,积极创新办学模式,实施“五个引入”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学徒制办学模式、特色育人办学模式、立德树人办学模式,取得了显著的育人成绩。学校毕业生供不应求,提前一年被华为、华大基因、腾讯、大族激光、周大福等行业领军企业争相抢订。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平均薪酬均高于广东省本科毕业生月平均起薪,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满意度达97%以上。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绩,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评为“全国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记功表彰。学校还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技工院校骨干师资培训基地,以及世界技能大赛3个项目的中国集训基地。
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广东、深圳高等教育的发展,2018年12月,深圳市政府报请广东省政府,申请将深圳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目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已经被列为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首批试点院校,相关工作方案已经由省政府报教育部。学校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人才,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11人。
1. 室内设计专业教师,1名;
2. 动画设计专业教师,1名;
3. 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教师,1名;
4.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教师,1名;
5.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教师,1名;
6. 广告设计专业教师,1名;
7. 思想政治教师,1名;
8. 航空服务专业教师,1名;
9. 互联网技术专业教师,1名;
10. 商务文秘专业教师,1名;
11.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名。
(二)岗位要求和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聘者符合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所有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专业、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待遇福利
1.除合同约定的薪酬外,提供科研经费支持,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验空间,大力支持团队建设。
2.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并获得认定者,可获得深圳市给予的奖励补贴,具体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技师学院(https://www.ssti.net.cn/)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2020年8月9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成绩单以确定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2.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三、考核
(一)考核方式: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二)考核时间:2020年8月16日8:30正式开始。
(三)考核地点:深圳技师学院。
以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初审时间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之后,地点为深圳技师学院。
2.应聘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A4规格)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深圳教师编制考试网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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